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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将协助修订土地管理法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作者:中国广播网 陈丽平
相关部门将修订土地管理法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将积极协助修订土地管理法,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分配使用办法,全面落实征地补偿费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专用和专项审计制度,维护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的。

  201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建国副委员长作的关于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送请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处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报告介绍,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将积极开展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研究,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切实维护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报告提出,农业部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确保土地承包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涉及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准确依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落实和确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督促指导各地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侵吞截留征地补偿费等严重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突出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将推动地方加强对村民自治的监督和指导,纠正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中侵犯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条款,维护包括“出嫁女”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